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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工作的几点认识

[日期:2018-01-09]    来源:明山分局网安大队  作者: 秦纪伟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犯罪手段日新月异,诈骗方式层出不穷,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尽管公安机关打击力度很大,但是此类案件发案率仍在高位徘徊,一些地区甚至有愈演愈烈的势头。总结近期侦办的网络诈骗案件,深入分析其发展轨迹,把握规律,对网络诈骗案件总结以下几点认识:

一、网络诈骗呈现的特点

通过对侦办案件的梳理发现,一是网络诈骗一般都是非接触性的,通过QQ、电话短信、虚假网站等,利用群众趋利避害或者贪图利益的心理,取得群众的信任进行诈骗活动。二是诈骗方式也不段翻新,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发展到绑架、勒索、汽车退税、冒充领导人、公安人员等甚至发展到熟人介绍对象、冒充家属进行诈骗等。三是作案团伙反侦查能力强,分工明确,为躲避对抗公安机关的打击,犯罪嫌疑人以虚假身份办理手机卡、上网卡、银行卡,分散多个上网地点,且所有信息“阅后即焚”,反侦察经验丰富。四是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危害大。网络诈骗具有成本低、收效快的特点,并且被诈骗主体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涉案范围广、金额大。同时,个案被骗资金数额也呈骤增趋势。五是被害人年龄趋于低龄化。在网络时代,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强,但是由于社会阅历不够,大多数是在进行网络游戏装备交易、刷单赚取佣金、网络购物时被骗,被害人心理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难点

网络诈骗案件区别与传统的案件,具有侦查取证难,追逃难,追缴涉案资金难等特点。(一)传统案件中,侦查办案需要勘验犯罪现场进行取证,而网络诈骗案件因其非接触性,现场勘验工作要在查获拨打电话窝点或网络服务器所在地之后进行,这些电子物证的取证工作要依赖于前期侦查工作。电子物证对于收集证据,查获资金流向,查实涉案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等是非常有效且宝贵的证据,但是,电子物证具有易灭失性的特点,需要办案民警迅速将证据予以固定和提取,同时,取证工作要与突击抓捕犯罪嫌疑人同时进行,因此,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犯罪嫌疑人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同时大多都是惯犯,反侦察能力强,追捕难度极大,而且犯罪团伙之间分工明确、单项联系,致使侦查机关很难一网打击。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通常以虚拟身份在网络上联系,犯罪嫌疑人还经常在涉案网站运行过程中改变上网地址,增强了追逃难度。(三)在网络诈骗中,一旦诈骗完成,犯罪嫌疑人就会迅速将涉案资金层层转出,分散至全国各地几百个账户。几分钟时间就可以将资金转到多张银行卡上,分别在ATM机上取出。追缴涉案资金极为困难。

三、网络诈骗案件的打防对策

针对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依然猖獗的当下,防治对策还得与时俱进。网警大队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强力打击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构筑立体化宣传防线,促进犯罪预防常态化建设。网络诈骗犯罪往往利用群众贪小便宜的心理,直接给予一定收益骗取受害人信任,最终骗取远远大于给出“甜头”的金额;要么发出诱惑连接,诱导点击,致使手机中病毒木马而从远程盗窃资金;要么就是以各种借口,直接要求当事人转款汇款。对此,公安机关应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普及防范宣传,提醒群众要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切勿因小失大,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分析。同时,要与时俱进的开展宣传工作,现在安全教育宣传还停留在非常浅层的阶段,多半停留在人身安全的防护方面。对于以熟人亲情类、投资理财类为主的侵犯财产的防范内容相对缺失。网警大队积极协同派出所与辖区各大银行营业网点联系,开展防范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讲授,讨论各类诈骗方式,启发群众去思考如何应对。另一方面提醒群众,要联动起来,遇到该类诈骗形式,一定要有定力,切勿因小失大,涉及转账的一定要反复确认,手机、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不点陌生链接或诱导性链接。发现被骗后,可选择在最短时间内输错银行卡错误密码或联系银行方面冻结账户,并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为公安机关打击破案赢得时间。

二是强化打击,全线出击,建立多元化快速打击机制。针对网络诈骗非接触性及资金到账快速转移的特点,公安机关要不断完善专门针对网络诈骗的快速打击机制。网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警情研判”机制,全面梳理汇总辖区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情况,不断加强对犯罪规律、打防对策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动态研判、动态查控等措施,不断提升打防措施。同时,积极加强侦查协作,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加强与高危人群输出地公安机关的情报信息交流,搜集当地从事此类犯罪的刑嫌资料,为精确指导、精确打击提供依据。在强化研究打击对策,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的同时,坚持“追踪资金查流向,扩展信息查外延”的侦查思路,在接到报案后详细询问受害人电话、账号、使用的网站等基础信息,作案经过及手段方法等基本案情后,进一步核实资金流向、通过记录、虚拟身份等关键线索,强化案件串并,切实做到“快速止付、快侦快破”。

三是强化协作,坚持多警联动,建立多警种、多部门协同作战机制。网络诈骗犯罪属于高科技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多部门联动作战,不断提高打击效能。网警大队与各业务大队积极探索建立以建立以刑侦为主体,指挥、情报、治安、经侦、网安、法制等多警种、多部门联合办案的捆绑侦查工作机制,构建打防管控“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在加强协作的同时,网安民警强化情报搜集意识,密切关注案件发展动态,紧紧围绕发案情况、作案手段及银行卡等信息,增强对网络诈骗案件的统计、分析、研判工作,增强对涉网犯罪的动态控制能力,为办案单位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公安机关在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要认识到网络诈骗犯罪的特殊性,充分发挥金融系统“防火墙”作用。金融部门要加强对银行汇款账户开户等业务的审查监督,制定个人账户大额汇款和转账、网银、ATM机系统管理等业务规章制度,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操作中增设防范措施,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推进银行卡实名管理、规范身份证件使用管理,提升个人防范意识和公安机关侦破能力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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