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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公开信息

[日期:2017-11-17]    来源:本溪市公安局  作者:交警支队
 

 

全    称:本溪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办事处馨园

联系电话:024-43967678

业务范围:救助基金的垫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按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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