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既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警察公职身份,体现国家强制力,代表警察形象的制式服装。警服有特定的穿着场合、场所,这是很严肃的,是随意不得的。
踏着历史的硝烟,和着时代的风雨,警服见证了公安机关的发展与变迁。从新中国“缴清土匪”时期的粗布军装,到简洁的“白衣蓝裤”和象征着平安祥和的“橄榄绿”,再到现在的警徽、警衔等佩戴整齐并与国际接轨的“九九式”警服,其每一次更新,无一不反映着公安队伍建设的日益规范,标志着公安工作重心的转移和公安民警角色的转换,公安机关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警服变革中发展壮大。
如今,社会进步了,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审美要求也随之上升了。人们在穿着方面不仅注重面料、样式、颜色,更加注重搭配与协调。在追求完美方面,作为警察也不例外。但身为警察,对警服所象征的意义应该说是清楚的,警服是不就可以胡乱穿的。
只要穿上了警服,你的言行举止就不能随个人的喜好,而是要符合警察的身份。警服意味着责任、意味着遵守纪律、意味着法律、意味着奉献、意味着牺牲,也意味着自我的不断进取与完善。如果有人的言论、行为损坏它、作践它、亵渎它,必将受到纪律、法律的严厉制裁。
按照规定着装警服,不仅反映了人民警察的素质,同时也反映了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决定着公众对警察和警察组织的第一印象和主观感受,直接影响公众的情绪和感情。穿好警服,既是形象问题,是争取公众的首要要求,也是很好开展警察公共关系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