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本溪:溪湖公安分局三个强化举措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日期:2018-01-12]    来源:溪湖分局  作者:李金阳

为确保溪湖地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结合市局“平安三号”行动实施方案和辖区治安管理工作实际,强化三项举措,全面加强溪湖地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工作期间,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86家、检查出租房屋428家。

一是强化宣传举措。溪湖分局组织辖区7家派出所在彩屯治沉广场、河东溪湖广场等居民集中、人流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宣传十余次,发放传单2000余份。同时,溪湖分局结合日常走访巡查工作,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企业、校园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教育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范围。

二是强化交通运输管控。溪湖分局会同交警大队,在溪湖大桥、彩屯大桥、河东河畔花园、火连寨等道路运输进出口、运输主干路线增加巡逻警力,强化过往货运车辆检查,彻底堵住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路径和渠道,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是强化对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溪湖分局组织7家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集中对小食品店、小日杂店、等“三小”商店及闲置厂房、仓库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严防烟花爆竹漏管失控。

阅读: 次 
关闭窗口
本文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评论表单加载中...

平山分局 | 明山分局 | 溪湖分局| 南芬分局 | 本溪县局 | 桓仁县局 | 本溪警方博客
设计维护:本溪市公安局网站管理处  联系电话:024-42833684
辽ICP备14008047号
技术支持:深圳市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