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市民心声 >> 正文


浅析基层派出所如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夯实党建工作

[日期:2017-12-26]    来源:桥北分局政工科长   作者:汤英杰

十九大盛会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安机关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积极回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对于基层所队而言,面对新的使命和要求,就更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夯实党建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增强党员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派出所打造成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一、当前派出所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所队支部建设认识不到位,学习易流于形式。对支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缺乏正确认识,片面地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可抓可不抓,抓也抓不出什么业绩,认为抓支部建设会分散精力,从而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放在一边。客观上,基层所队日常公安业务工作复杂繁重,各条线绩效考核压力大,不论是所队领导,还是基层民警,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被各类公安业务工作挤压和占用,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偏离中心位置,业务工作变成主角,党建工作成为附属。“重绩效,轻党建”的不良倾向频现,党组织活动时间少的可怜。在政治学习上,一些基层所队的党组织活动形式呆板、内容单一、教育枯燥、收效甚微,活动的开展缺乏创新性,学习不够深入,逐渐削弱了基层党员民警,特别是青年党员民警对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对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产生厌倦甚至是抵触心理。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常做表面文章。 基层所队的职能和所承担的任务,决定了民警大量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繁杂的业务工作上,导致派出所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内容、效果落实不够好。有的简单敷衍,流于形式,只求完成程序应付检查而不管实际效果。个别支部甚至弄虚作假,只在台帐、记录上做文章,实际却没有按规定组织开展好党内生活。部分支部仅仅在“七一”党的生日等特殊时段,临时突击搞一些活动,党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形同虚设,“三会一课”活动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党内民主氛围不浓、一团和气,没的真正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剖析自己,帮助别人。

(三)党建业务相互结合不到位,内容空洞。 有的支部不注重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上做文章,不能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支部建设,把支部建设当成一项单纯的任务来完成,“为党建而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同具体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找不准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眼点,不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至使党建工作没有很好地贴近实际,贴近民警,贴近生活,缺乏对党员民警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召力,难以有效地调动和发挥党员民警爱岗敬业、全心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二、问题凸显的原因分析

(一)组织领导方面。 少数派出所领导在实际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较为普遍。党建工作既无长远规划,又无短期目标。党建工作会议既不是专题召开,也不是会议主要议题,只是在研究业务工作时随带上会,会议即将结束强调几句要加强队伍管理,没有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造成一味将党建工作“边缘化”,抓党务工作精力投入不多,形成了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客观条件方面。 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繁重,警力有限,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车流、物流、人流的剧增,公安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基层部门长期处在“超负荷”状态,往往忙于应付具体业务工作,客观上导致党建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再加上主观上把党的活动当作软任务,业务工作当作非办不可的硬任务,因而在两者的关系上有时处理不好,重有形的,轻无形的,宏观上不能很好地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三)工作机制方面。 学习教育制度缺乏创新,基本流于形式,调动不起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育模式固定,形式呆板,缺乏吸引力,给人有一种生硬、强制的味道,使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入耳不入脑,一些党员厌倦这种说教,不能达到党性锻炼和提高目的;激励机制不够到位,造成支部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安排部署的学习工作任务监督管理工作跟不上,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因此,在党建工作的落实上仍然存在得过且过,偷懒耍滑的现象。

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夯实基层所队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领会新思想,政治上更加坚定。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这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以思想上的清醒和纯洁铸就政治上的坚定。通过学习领悟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丰富学习载体。采取学习、培训、报告、讨论、剖析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导,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到基层所队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全过程,紧密结合公安机关基层所队业务要求,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安工作实践中净化思想、坚定信念、抓好落实。

(二)把握新要求,作风上更加踏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铁必须自身硬,这对我们新时代抓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握新要求,就是要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在思想政治上关心、工作生活上关爱民警,不断强化日常养成、加强人文关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继续丰富创新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形式,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召开对照检查剖析会,认真查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项目化管理跟踪整改落实。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观看《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基层所队中形成崇廉倡廉的良好风气。强化纪律约束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对日常发现的民警违纪违法苗头问题,用足谈话提醒、警示诫勉制度,减少小错不断、形象不佳等问题,防止民警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

(三)对照新标准,履职上更加忠诚。对照十九大提出的新标准,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的目标,更加坚定自己的职责使命。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要加强基层所队中青年民警思想认识的引导,业务能力的提升,始终关切关心爱护青年民警的发展,为他们创造搭建实现人生价值理想的舞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树立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新形象,教育和引导民警始终做到把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贯彻到我们的全部警务活动中来,始终把个人的成长发展融入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来,扎实地做好群众工作。

 

阅读: 次 
关闭窗口
本文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评论表单加载中...

平山分局 | 明山分局 | 溪湖分局| 南芬分局 | 本溪县局 | 桓仁县局 | 本溪警方博客
设计维护:本溪市公安局网站管理处  联系电话:024-42833684
辽ICP备14008047号
技术支持:深圳市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