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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思考和建议

[日期:2017-11-08]    来源:明山分局高峪派出所   作者:王庆

基层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只有充分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挖掘队伍潜力,才能担负起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把有限的警力资源充分利用好,是新形势下提高队伍素质,完成公安工作任务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公安事业始终保持工作活力的源泉。如何更好地调动广大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紧迫课题。

一、造成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当前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原因很多,既有民警自身的问题,也有编制、外部环境的影响。一是自身原因造成思想上不进步、认识上偏消极。个别民警因为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身体不好、受过处分等原因,有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二是职数少、晋升难造成对自身政治前途看淡。由于受现行机构编制的约束,基层民警在职级和非职务序列晋升上不尽人意,与其它行政机关横向比较,由于公安机关人员多,职位少,许多民警的职级晋升无法一时解决,眼看着同时期参加工作的非公机关人员已经是正处、副局了,自己还在原地打转,给广大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带来了影响。三是投诉压力日益加大造成多干不如少干。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治安状况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民警的执法风险大大增加,稍有不慎,就有遭投诉、受追究的可能。干的越多、遭受投诉的几率越大,有时遭受无理投诉后得不到组织的公正对待,民警心凉,导致民警在执法行为中瞻前顾后,缩手缩脚,易形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四是考核评比可操作性高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单位对民警的评价不能明晰权责、量化任务,没有根据各个岗位、各项工作的类别、性质和特点,细化工作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并辅之以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造成对民警的评价往往根据领导的印象和好恶形成,无法调动全体民警的积极性。

二、解决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对策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组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创先争优”、“学雷锋”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增强责任意识,牢记服务宗旨,永葆政治本色。树立学习意识。通过每天的工作例会,加强对民警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培养教育民警多看、多听、多学、多练,切实做到学习效果“入耳、入心、入脑”,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纪律意识。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民警认真汲取经验教训,深知违法违纪成本,真正做到警钟常鸣,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尊严不可亵渎,禁令条令不得违反的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将“我的岗位我尽责、我的岗位请放心”体现到日常工作、值班备勤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具体行动上,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安全进行。树立形象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比规范管理、比警容风纪、比服务态度、比工作业绩、比作风养成,力争做到规范执法、热诚服务、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清正廉洁、着装严整,形象良好。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坚持“以制度管人”的理念,严格执行《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要求全局民警增强法纪观念,严守纪律,层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新风貌。要落实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员教育工作的责任。要把“一把手”抓党员教育的工作作为领导责任制考评的目标之一,把能否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的党员教育工作作为衡量一个领导是否具有坚定政治立场、能否驾驭全局的重要标准。要建立“以块为主”抓党员教育工作的机制。大到党支部、小到党小组,必须切实负起党员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把能否抓好党员教育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考评目标。要建立党员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党员教育资源,彻底解决“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的问题。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要坚持对民警值班备勤、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装备器械使用等情况跟踪考核,及时纠正民警存在的过失和偏差,严防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严格的管理,使队伍凝聚力和整体战斗力明显提升。要分类分层次管理。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除了党员自身因素外,关键是基层组织能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引导党员发挥作用,应充分考虑党员和非党员在思想状况上的差异,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要坚持工作安排人性化。由于每名民警年龄、性格、身体状况不同,喜欢和能够胜任的工作不尽相同,在进行民警岗位分工时要尽可能根据每名民警的特点安排工作,比如年龄大的做驻校民警、社区民警,年龄小的做治安民警等。要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切实加大对民警的保护,针对一些群众的无理取闹与投诉,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不能片面认为“民警遭到投诉就是民警的错”,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怨气和不满,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对被投诉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使民警在辛苦付出的同时不仅得不到一丝安慰,还要在心理上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委屈。与此同时,要坚决严厉打击无理取闹者,彻底澄清事实,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强化从优待警。坚持把解决公安队伍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工作问题与解决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落实从优待警相关措施,凝聚警心,调动广大基层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落实抚警制度。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年体检制度,切实关心民警身心健康;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让广大基层民警充满工作斗志和激情。配足警用装备。根据上级规定、工作需要和社会治安特点,为民警增添必需的警务装备,科学调配、合理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安全保障水平。抓好解困保障。要帮助民警解决家庭的各种实际困难,同时要多留心、多关心、多操心民警的生活,利用一切有利资源做好帮扶和救助工作。科技释放警力。随着科技的进步,当前公安工作已步入正规化、制度化和科技化轨道,派出所警务指挥室基本建成,要将电子监控系统等高科技管理设备和管理手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部分警力解放出来,从而实现以科技装备的增加弥补警力不足的目的。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渠道,加强警民联系沟通,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社区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基层各单位也要邀请辖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干部、居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召开座谈会,开门纳谏,听取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要实行警务公开。一方面,公开办事的政策、内容、程序、时效、结果等,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促使民警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另一方面,按规定把公安机关工作权力运行情况告知广大群众、呈现给社会各层面,积极推行执法公开化,实行阳光作业。严格加强警务监督,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工作落实。尽力消除群众对我们的疑虑,从而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实行关口前移。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部门要变事后查处为主为事先防范为主,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关口前移。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实行依法治警。坚持经常性的督查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相结合,敢于坚持原则。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六是强化典型引路。充分发掘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管理创新等岗位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树典型、立标兵,给予表彰奖励。要突出正面引导。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把忠实履行职责、工作兢兢业业,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衡量典型的主要标准。要突出反面警示。公安队伍中也存在一些基本素质低、责任感差、工作能力低、不能胜任工作的民警,而这些人员没有落实相应处理措施,不但有损于公安机关形象,而且挫伤其他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整体上削弱了队伍战斗力。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末位淘汰制”,将无法胜任岗位的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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