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分局始建于1956年,局址位于本溪市解放南路,即现在的本溪市红十字医院(原第四人民医院)对过,大约一年之后(1957年)迁至东明路(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办公楼)33号,2001年10月迁至站前市府南路14号,即现在的局址至今。
1956年,平山分局成立时辖区包括现明山分局、溪湖分局管辖的部分区域,共下设5个科、队(秘书科、政保科、治安科、经保科、刑警队)、9个公安派出所(北地、南地、工人、曙光、东明、彩屯、彩北、竖井和平山)。
1961年,因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将彩屯地区划归溪湖区管辖,同时将彩屯、彩北、竖井3个派出所划归溪湖分局管辖。从1961年起,分局设立政治工作机构,分局设政委,派出所设政治指导员。此时,分局下设8个科、队、室(秘书科、治安科、政保科、经保科、防检科、政教科、预审科、刑警队)、7个公安派出所(南地、工人、曙光、平山、东明、北地、明山)。
1968年,平山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平山分局改名为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在区革委会和市革委会人保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派出所改名为公社人民保卫组。至1973年10月后恢复为平山公安分局。此期间,区人保组下设一室(办公室)、三组(政保组、治保组、司法组)、8个公社人保组(向阳公社人保组、工人公社人保组、曙光公社人保组、平山公社人保组、红旗公社人保组、东明公社人保组、明山公社人保组、站前公社人保组)。
1974年恢复平山公安分局后,分局下设5个组、室、队(办公室、治安组、政保组、内保组、刑警队)、8个派出所(向阳、工人、曙光、平山、红旗、明山、东明、站前);
1985年1月,由于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分局将原管辖的北地、体育场、紫金山、明山、高峪、张家六个派出所划给新成立的明山分局管辖,原立新分局管辖的桥头、北台派出所划由平山分局管辖;
1989年,分局机关增至14个科、室、处、队(政保科、预审科、经保科、防范科、防检科、户政科、调研科、治安科、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刑警队、现行队、治安中队),派出所增至15个(平山、光明、东明、崔东、永丰、工人、南地、福金、桥头、千金、北台、一洞桥市场、南地市场、永丰市场、东明市场);
2004年初,分局实行"三队一室"警务模式改革后,全局共设14个处、室、科、队(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行政科、指挥中心、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刑警大队、食品药品侦查大队、网安大队、预审大队)、8个派出所(平山、东明、一洞桥、崔东、工人、南地、千金、站前)。
二
平山分局现任局长王晓楠(2014年9月任职至今)系分局第二十任局长。
第一任局长:温 翘 1956-1960年
第二任局长:姜克贤 1961-1965年
第三任局长:张庆生 1965-1973年(即人保组组长)
第四任局长:李奎一 1973-1976年
第五任局长:丁克学 1976-1977年
第六任局长:王凤鸣 1977-1979年
第七任局长:蒋万森 1979-1981年
第八任局长:刘学帮 1981-1983年
第九任局长:赵洪平 1983-1989年
第十任局长:徐恒森 1989-1991年
第十一任局长:赵炽光 1991-1992年
第十二任局长:王援朝 1992-1994年
第十三任局长:姜成日 1994-1995年
第十四任局长:马金印 1996-1997年
第十五任局长:胡 军 1997-2000年
第十六任局长:董 彬 2000-2001年
第十七任局长:李 新 2001-2008年
第十八任局长:彭玉林 2008-2010年
第十九任局长:王家莹 2010-2014.9
第二十任局长:王晓楠 2014.9-至今
三
建局以来,平山分局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厉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和渗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严密各项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平山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局民警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以篷勃的朝气和昂扬的斗志抢抓机遇,大胆改革,励精图治,谋求发展,2001年初,分局率先实行了"一所两队、三警合成、一警多能、整体作战"的新型警务运行机制,提出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三年发展规划"。2002年分局取得了命案、杀人案件破案率100%的历史最好成绩;2003年分局夺得了为期两年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取得了省公安厅开展的"百日会战"各项考核指标全市第一名的骄人战绩,并于当年首次迈入了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的行列;2004年,分局在全市乃至全省公安系统率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全面实行了网上考核,使分局的公安工作整体迈入了信息化、数字化轨道。
平山分局是一支敢打善拼、战功卓著、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队伍,多次受到党委、政府的嘉奖和群众的赞誉。1990年分局被省厅授予"基层基础建设"优胜单位;199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严打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了全国人民警察张辉、朱凤兴同志和省政府公务员一等功李新同志、省模范公务员陈德祥同志等一批先进代表。在建局48年间,分局共有450人次被授予全国、省、市级荣誉称号和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130次集体二、三等功。
在新的历史征程中,平山分局党委以自身强有力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向全体民警提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20公"、全省"19公"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公安数字化建设为动力,以做大做强做实派出所为着力点,举全局之力,打造"三个品牌"、做好"三项工作"、力争"三个突破",全面提升平山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奋力向新的历史高度进军,为保障和服务平山老工业基地振兴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