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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雷锋精神 树立公安形象

发布日期:2013/3/5 12:09:4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查看次数:

践行雷锋精神 树立公安形象

 

“雷锋”,一个只有22年短暂生命的普通共产党员,能够赢得亿万人民如此崇高和长久的敬意;“雷锋精神”一个普通战士所表现的崇高品质,能够激励几代人的健康成长;“学习雷锋”一个群众性的活动,能够在几十年历史进程中延续不断,成为影响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

201334下午,南芬分局郭家派出所由所长于海峰、教导员李春功带队,一行七名民警,带着慰问品,到南芬区敬老院看望了在此居住的孤寡老人。

郭家派出所民警刚迈进敬老院的大门,就受到了敬老院养员的热烈欢迎。在派发完慰问品后,所长于海峰带领民警坐下来与孤寡老人聊天,看到老人一张张开心的笑脸,郭家所民警更加透彻的理解了学习雷锋精神的深刻意义。

与老人聊天过后,所长于海峰留意到,敬老院后院的积雪已经影响到了老人日常的活动范围,于是在所长于海峰的带领下,民警拿起铁锹,到敬老院后院扫起了雪。半个多小时后,敬老院后院的积雪基本被清除了。

    活动过后,所长于海峰组织全体民警开展讨论发言时说道:学习雷锋精神不应该只停留在每年的35。应该把推动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推动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时代要求和百姓意愿、引领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的必然要求,是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庄严承诺的必然要求,也是凝聚全体公安民警意志力量、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必然要求。

其实,新时期学雷锋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它可以是对社会的责任,对他人的理解尊重,对身边人和事力所能及的关爱。雷锋精神的传承不仅仅靠书本、靠宣传,更重要的是言传身教的净化,潜移默化的感染,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浸透。